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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偵辦雲林縣某國中校長楊○○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發稿日期:107515

發稿單位:中部地區調查組

聯絡人:徐副組長

聯絡電話:049-2370586#2502

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下稱本署中調組)與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雲林地檢署)、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下稱雲林縣調站)共同偵辦某國中校長楊○○等人疑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及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案件,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朱啟仁於10758日指揮本署廉政官、調查官共計30餘人,同步搜索雲林縣某國中及涉案廠商辦公處所、住家等共7處,並約詢犯罪嫌疑人、證人等共9人到案說明,經漏夜偵訊後,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犯嫌楊○○等4人獲准。

本署中調組與雲林縣調站調查發現該國中近幾年辦理學生校外教學、參訪等勞務採購標案,均以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之方式決標予特定廠商,該校校長、總務主任於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前後期間,涉嫌接受得標廠商招待至特種場所消費,經報請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發現該校涉案人員於採購案辦理招標前,即先行將採購內容洩露予廠商,再以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之方式決標予特定廠商,妨害採購制度之公平原則,並於履約日前後接受得標廠商之招待,以作為廠商得標之對價,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本案本署將賡續查察,嚴懲不法,以端正公務機關廉潔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