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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偵辦雲林縣西螺鎮公所清潔隊隊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案。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發稿日期:107316

發稿單位:中部地區調查組

聯絡人:副組長 徐慶全

聯絡電話:049-2370586分機2502

法務部廉政署(下稱廉政署)與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雲林地檢署)、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共同偵辦雲林縣西螺鎮公所清潔隊(下稱西螺清潔隊)及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案。經雲林地檢署沈郁智檢察官指揮廉政官、調查官共計18人,於107314日對涉案人員之營業處所、辦公室與住所等3處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帶回犯罪嫌疑人及證人共計7人詢問。

本案偵辦過程發現西螺鎮清潔隊隊員陳○○自105年至106年間,負責經辦○○物品採購業務,竟浮報採購數量,復明知廠商許○○未如實交貨,仍違背職務為不實驗收,協助廠商詐得貨款並朋分之;陳○○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登載不實等罪嫌,陳○○、許○○坦承犯行,經檢察官複訊後分別以新臺幣15萬、20萬元交保。本案廉政署將賡續擴大查察,以正官箴,嚴懲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