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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管理科一股幫工程司楊○○涉嫌詐欺等罪,業經法院判決有罪在案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發稿日期:107511

發稿單位:南部地區調查組

聯絡人:副組長張堯星

聯絡電話:07-3235586#2702

楊○○係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管理科一股幫工程司,明知依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務車輛管理及使用要點規定,公務車輛不得挪為私用,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利用其職務上管理公務車之機會,於1053月至7月間,除上班期間之公務使用外,接續另將該公務車挪作私人使用,用於接送配偶上下班、私人購物或訪友行程等,且使用隨車之中油車隊卡刷卡加油,嗣每月填製「公務汽機車油料費申請表」辦理核銷程序,致臺南市政府持續給付該公務車油料費用予中油公司,足生損害於臺南市政府對於公務車油料支出核銷支付之正確性,楊○○並因而獲得免予支付私人油料費共計新臺幣2,364元之不法利益。

案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審理終結,楊○○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下同)參萬元,扣案犯罪所得貳仟陸佰陸拾肆元亦沒收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