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檢附下列資料1式3份,於農經課開單繳納規費後,至總收文掛件,相關表單如附件。檢附資料:1.使用申請書2.使用計畫書 3.使用切結書 4.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近1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6.設施配置圖(比例尺不得小於1/500)7.土地為持分者需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農舍使用執照等)
請檢附下列資料1式3份,於農經課開單繳納規費後,至總收文掛件,相關表單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