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轉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115年自立脫貧服務Start Now!社政青年就業行動培力計畫一案。
主旨:轉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115年自立脫貧服務Start Now!社政青年就業行動培力計畫簡章及宣導單張各1份。
說明:
一、為協助本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16至35歲青年提升就業能力及累積職涯經驗,本局於115年7月開辦旨揭計畫,透 過獎勵機制鼓勵青年投入職場探索、職能提升及社會參與
行動,協助青年累積人力資本,提升自立能力,獎勵措施摘要如下:
(一) 職場探索獎勵金:
1、補助對象:
(1)參與本府青年事務局職場對接計畫,完成企業實習且取得實務訓練證書者。
(2)自115年6月1日起自行完成職場實習或工讀(不含以工代賑),並投保勞工(健)保險(含部分工時、就業保險) 區間達30日以上者。
2、 補助內容:符合以上情形之一者,核予職場歷練獎勵 金 計2,000元整,申請名額計60名。
(二) 社會實踐獎勵金:
1、補助對象:參與衛生福利部登記在案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供志願服務者。
2、補助內容:計畫執行期間取得志願服務手冊,並累積志願服務時數達3小時,核予1,000元社會實踐獎勵金,申請名額計70名。
(三 )職能提升獎勵金:
1、補助條件及內容:
(1)技才能證照(書)獎勵金:當年度所取得國際證照、 產業界或學術界認證、民間或政府特定部門核發的執業 或技能證書、語言檢定證書者,每人每年最高核發 1,000
元,申請名額計25名。
★註:如為 TOEIC 多益檢 定,採認棕色(470~725)等級以上證書。
(2)專業(語言)證照輔導補助金:當年度為準備職業相關專業證(執)照(如: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考選 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各車種職業駕駛執 照等其他專業證
照)檢定或多元語言相關證照檢定之所需考試報 名費,依各項收據核實支付,每人 每年最高核發3,000 元,申請名額計2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