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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6年度原住民族傳統技藝及文化人才培育補助計畫」

  • 發布單位:人文課
  • 發布日期:115-08-31
  • 截止日期:115-10-30
  • 詳細內容:

    計畫目標:

    (一)    培力原住民族傳統建築修復、傳統造船技術(含航海知識建構及實踐)、祭儀文化及傳統工藝人才。

    (二)    厚植在地文化資源,推動部落營造與文化發展。

    (三)    促進部落與原住民青年連結,強化文化扎根與傳承。

    實施期程: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1月30日止(視執行單位期程辦理)。

    補助對象:原住民及原住民團體。

    補助計畫類別:

    (一)    原住民族傳統建築建造或修復:為承襲祖先的山林智慧,以就地取材方式,建造或修復如:原住民族竹屋、木屋、石板屋…等傳統建築。

    (二)    原住民族傳統造船技術復振:為承襲祖先的海洋文化,利用傳統素材建造如:獨木舟、竹筏帆船及拼板舟等船舶,最後並經實地航行測試完成。

    (三)    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文化傳習:以傳統文化規範選任學習者,經部落巫師或祭師親自指導,實際參與並傳習如:邵族lus’an祖靈祭、賽夏族祈天祭(’Oemowaz ka kawas)及排灣族masalut / masuvaqu 小米收穫祭等傳統儀式。

    (四)    原住民族傳統工藝,補助內容如下:

    1、    編織類:如-苧麻編織、棕櫚纖維編織、香蕉絲編織、竹籐編、竹編等。

    2、    製陶類。

    3、    雕刻類。

    4、    金屬工藝類。

    5、    其他類:如-拍刺、揉皮技術等原住民族傳統工藝。

    補助額度:

    (一)    原住民族傳統家屋修復:以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為補助上限。

    (二)    原住民族傳統造船技術:以50萬元為補助上限。

    (三)    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文化:以30萬元為補助上限。

    (四)    原住民族傳統工藝:以30萬元為補助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