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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110年度「桃園市政府體育局補助本區轄內運動社團經費申請暨核銷說明會」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發布日期:110-03-31
  • 提供單位: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 詳細內容:一、旨揭說明會共辦理二場次說明會,其日期及地點說明如下:
    (一)第一場次:110年4月7日(三)下午14時假本所地下室B2大禮堂舉辦。
    (二)第二場次:110年4月9日(五)晚上6時30分假本所3樓訓練教室舉辦。

    二、補助對象為本區未立案運動社團。每一未立案運動社團負責人僅限報名1隊,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三、本補助核銷項目及額度,依據「桃園市政府體育局補助區公所轄內運動社團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
    四、本所實施實名制登記措施,參加說明會之人員需配戴口罩,保護自己與別人;另須出示感應市民卡、身分證,以利掌握入所人員記錄,便於追溯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