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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客家委員會持續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服務相關訊息

  • 發布單位:人文課
  • 發布日期:113-04-15
  • 截止日期:113-06-30
  • 提供單位: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 詳細內容:
    1. 為協助營造多元語言友善環境,客委會訂有「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113年度第2次補助計畫案受理期間自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敬請踴躍提案申請。
    2. 另自113年6月1日起,客委會客語通譯服務受理申請對象,將調整為僅限公私立各級學校、民間企業或團體等非政府機關(構)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