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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技術員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聯絡人:廖永隆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無
  • 徵才機關: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 職系:無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地址:環北路380號
  • 工作地點:320715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工務課)
  • 有效日期起:113-03-12
  • 有效日期迄:113-03-18
  •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備取期間3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
  • 工作項目:(一)相關工作內容: 1.辦理路面、附屬設施養護管理工程及有關基層建設等業務。50% 2.辦理道路養護相關工程業務。20% 3.辦理工程勘查、規劃、設計及監造等業務。2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依年終考核結果是否晉級或續僱,倘約聘僱人員於約聘(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尚未扣除勞健保、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
  • 聯絡資訊:(一)為配合徵才無紙化政策,本公所應徵方式採網路或e-mail擇一報名方式進行: 1.網路報名者:請於113年3月18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 -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2.E-mail報名者:請於113年3月18日(星期一)前至「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官方網站(https://www.zhongli.tycg.gov.tw/)首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桃園市中壢區公所甄選履歷表」下載履歷表,填寫完成後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成PDF檔,將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10018916@mail.tycg.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工務課約僱技術員職缺」,並須來電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如承辦人未收到且無來電確認者,視同未送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履歷資料不齊全、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五)聯絡電話:03-4271801分機4216(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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