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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幹事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4271801分機4218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徵才機關: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 職系:綜合行政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
  • 工作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公所(民政課)
  • 有效日期起:113-04-16
  • 有效日期迄:113-04-23
  • 資格條件: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人員。 二、無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一)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資訊: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3年4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 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PDF)全數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各類語言能力檢定證書影本(例如英語、客語等,無則免附)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本案將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且以備取本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錄取名單將公布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及電話:李小姐/03-4271801分機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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