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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83至93年次役男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入營時程申請須知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發布日期:113-04-23
  • 截止日期:113-11-29
  • 提供單位: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 詳細內容:

    為配合國軍新兵訓練容量並利役男生涯規劃,有關113年役男入營時程申請措施,請83年次以後出生常備役體位役男詳閱下列說明:

            因教育學制因素,每年有多數畢業生集中於6月份畢業,等待入營受訓,惟國防部新兵訓練中心接訓員額有限。因此,為安排役男入營服役時程,請113年應屆畢業須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按個人生涯規劃,於申請期限內至(役政司「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提出申請

    (一)優先入營:申請期間自113年5月10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6月11日下午5時止。

    (二)延緩入營:(陸軍)申請期間自113年7月1日上午10時 起至113年11月29日下午5時止。

                                 (海艦海陸空軍)申請期間自113年7月1日上午10時 起至113年10月31日下午5時止。 

    (三)未提出前二項申請,或申請未經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審核確認者,於「優先入營」役男徵集完畢後,再接續徵集。

    (四)各軍種兵科入營日期以國防部公布為準,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將依「優先入營」、「未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及「延緩入營」三個時程先後,每一時程再按役男出生年次(83、84……93)、抽籤日期及軍種兵科籤號先後順序,分梯次安排役男入營服役。

    (五)凡有意願優先入營服役,且無延畢或繼續升學情形役男,務必先行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