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友善列印 連結至桃園OpenAPI網站 張貼至「Facebook」 張貼至「Plurk」 張貼至「Twitter」 字級:

本區發展議題辦理宣導情形


自殺防治通報系統(線上通報-責任通報單位使用)
發布單位:
社會課
分  類:
本區發展議題辦理宣導情形
發布日期:
110-04-22
詳細內容:
依據自殺防治法 第11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自殺防治通報系統, 供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長期照顧服務人員、學校人員、警察人員、消防人員、矯正機關人員、村(里)長、村(里)幹事及其他相關業務人員,於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 時,進行自殺防治通報作業

 
相關連結:
自殺防治通報系統
相關附件:
  線上通報流程說明.pdf
最後更新日期:110-04-23
瀏覽人次:511 人